食藥署接獲南投縣政府衛生局通報,仁愛鄉有民眾自行烹煮河豚並分送予友人食用,卻陸續出現疑似河豚毒素中毒症狀,導致1人死亡,另外8人送往臺中榮民總醫院埔里分院救治,南投縣政府正進行調查中,呼籲民眾避免食用來路不明的水產品。
南投小吃店煮河豚肉邀請鄰居聚餐,導致集體食物中毒,釀1死8送醫,食藥署副署長林金富表示,已抽樣食餘檢體,將檢驗確認是否含河豚毒素,雖然是友人之間的贈送,但衛生局也著手調查,若有違法事實,不排除將開罰,依食品安全管理法規定,食品或食品添加物有毒或含有害人體健康物質或異物,不得製造、加工、調配、包裝、運送、貯存、販賣、輸入、輸出、作為贈品或公開陳列,違者處新臺幣6萬元以上2億元以下罰鍰,情節重大者,並得命其歇業、停業一定期間。
副署長林金富提醒,河豚毒素屬於神經毒素,加熱亦無法將毒素破壞,主要存在於河豚卵巢、肝臟、腸、皮膚甚至肌肉組織中。通常於食用後10至45分鐘產生唇舌發麻、手麻、腳麻、頭痛、眩暈、嘔吐等症狀,嚴重時則可能導致呼吸衰竭甚至死亡,死亡率約為61%,且河豚種類多,而且外觀不易辨識,建議餐飲業者不要提供河豚供民眾食用,以免誤食,如果在食用水產品後產生疑似中毒症狀,應儘速就醫並保留食餘檢體,以利正確診斷與治療。
食藥署在官網「防治食品中毒專區」中,針對河豚毒素、國內常見河豚毒性及其分部進行相關介紹,也有出版「吃河豚風險大-臺灣常見有毒河豚(魨)圖鑑手冊」,書中對於河豚基本資料、食品中毒相關案例及常見有毒河魨及其毒性分部更詳盡的說明,另有提供宣導單張及海報等宣導品,希望提升大眾對於河豚的認識,瞭解食用河豚的風險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