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院長陳建仁今天(18日)到立法院進行性平三法修正案報告,會中立委關心沒有第三方公正的外部申訴管道,被害人可能無法獲得公平的對待;另外,也有立委要求應全面禁止教師與未成年學生發展師生戀,教育部回應,在防治準則中會討論訂定。
立委林宜瑾指出,性平法修正草案中,關於師生戀的規範問題,需要釐清,她在考量多項因素後,認為應全面禁止教師與未成年學生發展師生戀,也建議法規中要明確立法。
行政院院長陳建仁也表示教師與未成年學生師生戀應該禁止。教育部部長潘文忠回應指出,本次修法是以受害人為中心思考,性平法適用對象多數是兒少,因此在修法過程中,學生成年與否是一個重要的考量,因此若修法通過,會將教師與未成年學生的師生戀,納入防治準則討論與明定,也會將違法的樣態等明確訂定,提供學校參考。
立委王婉諭則指出,根據衛福部統計,每年平均有125件教師對18歲以下學生的性暴力事件發生,但是很多個案都是要碰運氣或受到輿論促使,才會被關注進而擴大調查,她要求政院將擴大調查作業入法,針對每個案件都擴大調查,讓更多被害人的正義得以伸張。
潘文忠部長表示,未來可在防治準則中討論。
立委陳培瑜指出,根據行政院推估,性騷擾黑數高達8成,顯示被害者遭到性騷擾卻不敢聲張,主要是沒有申訴管道或求助無門,這次修法雖然提出內部要建立機制、權勢性騷者由外部處理,但是希望建立公正第三方外部機制,讓被害者勇敢申訴。
勞動部部長許銘春回應,修法過程中討論過該項方案,但是考量地方勞動部門的處理量能及雇主不能脫免防治義務等因素,決定內、外機制雙軌併行,若加害人是機關最高負責人,會由地方機關調查,過去對調查結果不服的申訴,是採內部機關申訴,但現在是直接可向外部機關提出。
潘文忠部長也補充,在校園部分,性平法本次修正,若加害人為學校的教職員工,調查小組要採全部外聘,但若行為人是校長,就會直接以學校的主管機關來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