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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保法新法7/1上路 提升被害者及其家屬權益

2023-07-02 發佈 廖南瑛 臺北
犯保法新法7/1上路

犯保法新法7/1上路

為維護、提升與保障犯罪被害人的人權,同時回應社會各界對於改革的期待,《犯罪被害人權益保障法》在今年修正通過,本次修法強調對犯罪被害人及其家屬的尊嚴、同理,並透過公私協力,擴大深化服務內涵,落實對犯罪被害人各項權益的保障。此外,特別提升層級由行政院督導,明訂跨部會權責與建構服務網絡,為犯罪被害人提供全方位的資源與協助,貫徹國家照顧被害人理念。

 

行政院長陳建仁表示,行政團隊提出《犯罪被害人保護法》修正草案,於今年修正通過,更名為《犯罪被害人權益保障法》,其中第二章保護服務、第三章犯罪被害人保護命令及第五章犯罪被害補償金等重要規定,在7月1號正式上路。本次修正參採聯合國「犯罪與權力濫用被害人之司法基本原則宣言」、歐盟「犯罪被害人權利、支援及保護最低標準指令」的精神,由以往的「補償」跟「保護」,提升為強調對犯罪被害人及其家屬的尊嚴、同理,並透過公私協力,擴大深化服務內涵,落實其各項權益保障,以彰顯我國人權立國的精神,此為我國犯罪被害人保護法制的重要里程碑。

 

陳院長指出,近年來多項重大矚目案件的發生,在犯罪事件發生後,被害人及家屬身心受創,需要多方面的照顧,涉及層面廣泛,包括法律協助、心理輔導、身心治療、經濟支持等,需要中央與地方,政府與民間共同合作。所以本次修法特別提升層級,由行政院督導整體犯罪被害人保護工作的成效,也明訂跨部會權責與建構服務網絡,期望摒除本位主義,同心協力,共同為犯罪被害人提供全方位的資源與協助。


法務部長蔡清祥指出,新法的「保護服務」章,強化對重傷被害人的協助與更全面的經費補助;「犯罪被害人保護命令」章,首創國內刑事法制先河及積極處理新興數位性暴力議題;「犯罪被害補償金」則因應現行制度性問題做了根本性的翻轉,並大幅提高補償金額。這些規定都在7月1號正式上路。

 

蔡清祥表示,各界關心的保護機構議題,行政院也已指定施行日期為明年1月1號,法務部將持續爭取預算撥補,包括今年申請行政院第二預備金及爭取明年提高預算撥補金額,讓犯保協會持續茁壯,透過公私協力、提升專業、提高服務量能,讓馨生人的生活無後顧之憂,達到修復因犯罪造成的傷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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