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北市某國小教師遭檢舉疑涉性騷擾事件,臺北市教育局要求學校嚴正處理,並依法避免涉案教師再接觸學生。教育局表示,如果師生性別事件確認,嚴重將依教師法第14條應予解聘,且終身不得聘任為教師。教育局未來將督導學校落實內控機制和性別教育課程,杜絕校園性別事件發生。
北市教育局表示,某國小接獲校友電話舉報,校內教師疑似涉及性騷擾,學校即刻召開緊急會議並進行校安通報,依「校園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防治準則」規定處理,召開性平會議及教評會議,其中性平會決議受理調查,並將組成調查小組進行調查,且要求老師於調查期間請假不到校,避免接觸學生;而教評會則依法定程序決議,將召開本案第2次教評會,通知老師到場針對調查期間將先停聘的部分陳述意見,屆時會決定是否予以停聘。
教育局學務校安室黃國忠主任表示,教育局重申校園性別事件零容忍,若師生性別事件確認,嚴重將依教師法第14條應予解聘,且終身不得聘任為教師;也將依被行為人的需要,提供相關輔導及協助事宜。
為提供學生溫馨安心的學習環境,避免性別事件再度發生,教育局提出「督導學校落實內控機制」、「落實學校性別教育課程」及「杜絕不適任教師入校園」等三大防制作為。黃國忠主任表示,教育局將定期視導學校性別教育宣導、安全空間改善、事件處理、輔導措施等作為。針對年度校園性別事件通報數量異常的學校,進行不定期督訪,減少校園性別事件發生。
其次,教育局要求學校落實性別教育課程,強化教職員工和學生性別平等教育,以及對性侵害、性霸凌、性騷擾的法律認知,尊重及捍衛自己與他人的身體自主權,要求各校性別平等教育宣導及教學成果公開在學校網站性別平等教育專區,並於性別平等教育專區公告提供學生通報管道,讓學生能安心即時反映相關案件。
為避免不適任教師入校園,學校在任用或進用專、兼職人員前,須依性別平等教育法第27-1條規定執行查閱,防堵不適任者進入校園服務。臺北市教育局也呼籲相關當事人勇於舉發,將全力給予保護與支持,並要求學校以最嚴謹的態度,積極落實調查處置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