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考中心確定開放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無症狀、輕症確診考生於獨立考區應試,經醫師診斷為中、重症須住院治療,依據考試規定無法參加分科測驗的考生,則可向大學招生委員會聯合會申請適用分發入學招生管道補救措施。
招聯會執行秘書王文俊表示,適用分發入學管道補救措施,可選填分發入學管道的校系,但涉及政府人力管控的醫學系、牙醫系、中醫系、師資培育生公費系組及全師培系組則無法適用補救措施。
考生要適用補救措施必須是已經報名111學年度分科測驗,因 COVID-19 防疫規定致無法應試或無法全程參與考試,且通過111學年度分發入學招生管道證明文件審查,提出因疫情無法應試的相關佐證資料,在7月8號上午9點起到7月13號下午5點止,網路向招聯會申請,經招聯會審查認定通過後,在7月27號下午4點30分止繳交備審資料及志願切結書等相關表格,8 月中旬個別通知錄取結果。
王文俊指出,分發原則及審查方式有4類,符合適用條件的考生得選擇其中一類。第1類是選擇分發入學管道志願校系的考生,檢附自傳、讀書計畫及高中三年在校成績單等備審資料及志願序表,提交招聯會轉送所申請的校系審查,最多填6個志願,按獲錄取校系及志願序分發。考生如果有參加今年的學測/術科考試,成績則由大考中心提供給學生選填志願的校系參考。第2類是今年大學繁星推薦入學已經獲錄取並放棄,可以申請分發原繁星錄取校系。第3類是今年以申請入學管道獲「校系正取」或獲「校系備取且經分發」後放棄的考生,選擇1個校系分發。第4類則是今年度大學申請入學補救措施管道獲「錄取」後放棄,選擇1個校系分發,但因111學年度學測無考生因防疫規定缺考,所以今年將無適用此類方式的考生。其中第2、3類是直接獲分發,第1類的6個志願錄取與否是由校系審查後決定,皆採外加名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