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今天(29號)審查《教師法》修正案,對於教師團體與家長團體爭執的教評會教師代表比例,朝野立委研議,將讓教評會分成2種,若是處理教學不力的老師,未兼行政職教師比例維持現行規定「不得少於委員總額1/2」;但若是處理性平、兒虐、體罰及霸凌的老師,未兼行政職教師比例就不能超過1/2。
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召委蔡培慧表示,這次《教師法》修法主要處理不適任教師,大學教師限期升等、教師兼行政職義務及寒暑假返校規定等,不在這次修法範圍內。由於修法將著重在如何處理「不適任教師」,29號引發立法院外有多場陳情,家長團體要求「未兼任行政職教師比例不能過1/2」,才能避免師師相護,加速不適任教師退場;但教師團體則認為,為了避免行政體系權力過大掌握教師工作權,教評會中未兼行政直教師的比例應超過1/2。依據朝野立委共識,關於不適任教師將分成4種樣態,一是關於性侵害、性騷擾等面臨性平問題的老師;二是涉及兒虐、體罰、霸凌的老師;三是教學不力的教師;四是其它。
經過協商,朝野立委達成共識,未來教評會組成分2種,處理「關於性平、兒虐、體罰及霸凌的不適任教師」的教評會,必須引進外部學者專家加入,讓未兼行政職教師比例不能過半;但處理「教學不力或其他的不適任教師」的教評會,未兼行政職的教師比例則不能少於1/2。
至於教評會要引進的學者專家,朝野立委也達成共識,由各縣市建人才庫或是在既有人才庫(如衛福部已有性平方面的人才庫)中選任,學校不必經過校務會議通過就能聘任。